首页 > 新闻中心 > 精彩书评 > 正文
 
新闻中心
新闻动态
媒体关注
精彩书评
微信精选
行业信息
 
快捷通道
新书速递
资源下载
图书推荐
精彩书评
招贤纳士
邮购须知
和谐社会的法伦理学文化观照与现实审视——《法伦理学文化视野中的和谐社会》感怀
发布日期:2010-08-07   浏览次数:

曾欣闻刘同君、魏小强二君致力于和谐社会主题的探研。急盼数月后,手捧并夜读仍幽发墨香的书卷,笔者陷入了沉思。《法伦理学文化视野中的和谐社会》一书,以法伦理学文化为分析工具,审视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实践,并回归和谐文化主旨,顺而梳理法伦理学精义;是和谐社会这一宏大命题研究的创新著作,亦是法治文化和伦理文化研究的杰出之作,更是一部法伦理学研究的启蒙力作。该书的孕生,又一次展示了刘同君教授法伦理学研究的学术追求,以及关爱提携后学的博大情怀。

1.视域恢宏:和谐社会主旨的开掘

作为一种形态、理念和目标,和谐社会自诞生以来,社会科学备予关注,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文化的诸角度探究使得人们对其认识不断深化。作者则另辟蹊径,凭借法伦理文化这一分析工具,系统阐释了和谐社会的存在价值、运动机理和结构模式,并侧重分析了法伦理意义上的“社会和谐”这一终极追求,包括人的行为、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的微观要素与结构关系,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伦理文化路径,包括行为和谐的法律规范和道德促进、利益和谐的法律调控和道德引导、价值和谐的法律保障和道德感召。从而极大地丰富了和谐社会的价值内涵,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学术研究。

2.视角独特:法伦理学科的梳理

从法伦理文化视角研究和谐社会的构建,是一种全局性与根本性的研究路径与模式。顺沿此种思路,作者必然地审视法伦理学学科研究对象。正如哈特所说的那样,“不管我们的定义有多么复杂,我们还是不能将它们精确化到分工适用各个方面。准确化到对任何一种给定的情况……因此,概念不可能有最终的穷尽一切的定义,即使在科学领域也是如此”。由此,作者在对典型的概念和定义梳理后,亦提出了自己的法伦理学研究对象,即其必然具有双重性,应该是具有法律与伦理双属属性的社会现象,即与法律密切相关的伦理现象和与伦理相互的法律现象。这种看似简单的、近似的给定,符合哈特的定义理义,却直击了学科独立价值的对象本质,不啻是为法伦理学概念和对象研究中的特立流派,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。

3.现实审视:法伦理学文化语境下的人文关怀

法伦理学文化视角下的和谐社会构建,涉及其法治原则、法治精神、法律基础及内涵于其中或由其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,同时也是研究和谐社会构建的伦理制度、道德要素以及需要上升为法律层面的解决的道德问题。在作者看来,和谐社会的至高境界即为和谐的文化,也即人的文化,从而真实地把握住学术研究的真正使命。英国文化人类学的奠基人泰勒指出,“文化和文明,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,是一个复合整体,包括知识、信仰、艺术、道德、法律、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”。法律、伦理、道德包含于文化之中。从法律文化、伦理文化审视和谐社会文化,提升了和谐社会研究的旨趣,从而将和谐社会的探究置于一个具有终极意义的价值之上;同时,作者通过关乎社会弱势群体、社会热点争议,使法伦理学之于和谐社会的研究从书本回归现实,散发出一种对人的关爱情趣,彰显了和谐社会命题的人文关怀。

呈现于读者之前的《法伦理学视野中的和谐社会》书卷,立意高远,手法纵横、关注民生,不仅含有极好的政治寓意,更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。尽管缘于研究的综合性和交叉性,在微观结构的安排上乃至术语词义的释解上仍待商榷,但这些却掩盖不住书卷的泽光。相信,在日后的耕耘中,法伦理学的园地必将更加春意盎然。

(江苏科技大学 教授 王国金)

 
 
Copyright © 2021 江苏大学出版社.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
电话:0511-84446464 邮编:212013
微店购书更快捷
扫一扫
传播先进文化 促进社会进步
扫一扫,关注微信公众号